新电商法允许域名作为经营场所
近年来,微商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一股不可忽略的力量,交易规模和人数呈现快速增长趋势,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数据,2015年~2017年三年间,国内微商行业从业人数依次为1257万人、1535万人、2018万人,并且还在继续增加,相信这一点大家深有感悟,近年来,活跃在每个人朋友圈的微商们层出不穷。

2019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正式实施,明确将微商、代购等网络交易纳入监管,其中第十条明确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中提到,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,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。

新《电商法》的出台,从长远意义来讲对于广大微商是利好的消息,让微商有法可依,有助于微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,同时,增加用户对微商的信任。另一方面,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,但对于大量的微商、淘宝个体户来讲,实际并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允许将网络经营场进行登记,那就意味着在注册的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场所可以出现为域名、网址,这无疑对于微商群体开辟了新的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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